任职要求
1. 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4. 资历要求: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具有企业经历者优先。
5. 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6. 具有10年以上党龄、10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5年以上党建工作经历,熟悉党建相关业务工作;
7.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自驱力,对学生工作有独到的见解和认知,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置学生突发事件;
8.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文字表达能力、信息宣传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拟制规章制度、总结、汇报等材料;
9. 获得省市以上党内荣誉优先;
10. 原则上一周住校不少于4天;
11.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福利待遇
1. 薪酬:学校打破单一维度的晋升限制,实行职级、职务双向晋升机制,提供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激励性及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 福利:享有“五险一金”、住宿补贴、餐补、过节费、职工体检、暑期考察等福利待遇;
3. 政府补贴:入职后,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1)入职并成功落户福州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三年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等政策,详见“福州人社”公众号。
(2)符合我省、市、地区等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经认定成功,可获得一定金额的补贴(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落地一年可获得硕士每人3万、本科每人1.5万的人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