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人文素养,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系统与管理、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学、工商管理等学科,尤其是运用数据、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研究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交叉复合型人才;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福利待遇
1. 聘任岗位:入选者直接聘为教授,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入学校事业编制;
2. 薪酬待遇:除国家基金委资助外,学校提供富有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及合作单位特别资助,可叠加发放,上不封顶,具体待遇“一人一议”。此外,学校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补贴以及交通补贴等并按省市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申请者如为外籍人士,按照省、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 团队建设:支持自主组建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6人,拥有人才引进推荐权。提供办公实验用房,支持组建创新团队,优先支持招聘青年教师及专职科研人员;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
4. 子女教育:子女免试就读南京市优质中小学校;
5. 家属安置: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家属到学校从事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工作;
6. 人才住房:提供3年校内人才公寓周转房,同时可优先购买学校产权房;
7. 项目支持:享受江苏省、南京市重点海外引才计划配套支持经费,优先支持申报江苏省“333工程”等各级各类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