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岗位01-10: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副高级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且正高级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岗位11: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其他可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的财会类证书(职称及证书范围见附件1),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福利待遇
1.纳入琼台师范学院事业编制。
2.按相关规定享受学校人才引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