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台港澳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于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部事务。
2.已获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应在35周岁(含)以下。
3.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优秀的科研素质、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研究背景和研究计划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的博士生。
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
2.科研经费: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博士后科研项目;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福建省科技厅等部门组织的纵向科研项目等;省部级重点科技产业化课题或孵化公司、外部企业的横向课题;实验室自主科技项目。
3.职业发展:在站期间,可评审认定助理研究员职称,特别优秀者,可评审认定研究员或副研究员职称;出站后,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者,可享受最低25万元安家补贴。特别优秀者,也可申报实验室福建省引进生、厦门市优培生等编制岗位。
4.福利保障:高标准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可落户厦门市思明区,按照厦门市政策协助解决子女教育;实验室为员工提供各类带薪休假、节假日礼品、生育礼金、结婚礼金、生日福利等,不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团建活动以及各类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