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还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好的组织领导、沟通协作和开拓创新能力;能较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勇于担当,相容性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勤政廉洁,公道正派。
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 以下两个条件必须具备其一:
(1)管理人员具有正科级或具有两年以上副科级岗位任职经历。
(2)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任副高级及以上,或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经验者优先。
5. 身心健康。
6.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7. 协助部门负责人进行如大型会议、活动和突发事件的组织应对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和工作。
8. 统筹医院外事活动,组织国际会议、学术论坛的申报与协调,协助推进院级国际合作项目的立项与落地,管理出国(境)访学、研修的审批流程。
9. 拓展与地方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战略合作,牵头框架协议起草与落地执行。组织产学研对接活动,协助医学院校友联络工作和返校活动等策划与组织工作。
10. 对接慈善公益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等捐赠方,策划捐赠方案,落实捐赠流程。确保捐赠协议和流程的合规性,监督捐赠款项/物资的到账与使用符合协议约定及财务审计要求。建立捐赠专项档案。
11. 定期修订信访工作制度,做好信访转办和处置,监督落实“首诉负责制”。牵头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件,定期汇编信访情况分析材料。建立信访预警机制。
12. 担任行政值班及应急期间值班负责人,做好行政值班队伍管理,突发事件须及时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和协调机制。梳理行政值班和信访事件反映的问题,及时转办并妥善处置。做好行政值班队伍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