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乐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政管理工作。
5.具备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熟悉民族文化,精通国语和维吾尔语。
6.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
7.组织管理、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突出,能熟练运用常见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8.具备学生管理、心理咨询或教育相关工作经验,能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等需求提供精准帮助(如学业辅导、语言培训、职业规划等)。
9.善于与少数民族学生、家长、教师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如饮食、住宿、民俗活动需求等)。
10.关注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状态,尤其是偏远地区或语言不通的学生,给予情感支持和人文关怀。
11.持续学习民族政策、教育法规等知识,跟进学生管理的新趋势,提升工作专业性。
1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涉及民族问题时保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处理事务,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福利待遇:
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