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在职人员入站需脱产。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至少1篇。
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若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等国家人才计划,国家资助与学校岗位年薪、卓越博士后学者津贴叠加资助。
1.卓越博士后
除享受统招博士后薪酬待遇外,学校提供卓越博士后学者津贴,资助期限为2年。
2.统招博士后
校本部:讲师1级岗位薪酬,缴纳五险两金;
(二)住房保障
统招博士后享受租房补贴,按月发放。
(三)科研支持
支持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博士后经费资助等项目,学校对获批项目给予一定匹配经费支持。
(四)优秀博士后奖励
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后奖,表彰在站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博士后,为入选者提供一次性奖金。
(五)子女入学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可凭市人社局出具的介绍信,办理子女进入我校集体户口所在行政区内幼儿园、小学等事宜,享受常住户口居民同等待遇。
(六)其他待遇
包括(但不限于)享受全国博管会关于出站博士后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随迁等政策、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在临床医学院提供的科研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