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1)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3)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福利待遇:
1. 国家资助
科研经费:100 - 300万元
资助期限:3年
2. 学校配套
(1)资源配置:聘任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提供研究生专项指标。
(2)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工资 + 校内津贴方式发放,提供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正常享受教学科研绩效和各类奖励。
(3)科研经费:根据国拨经费额度进行1:1配套。
(4)生活待遇:提供一次性安家费,提供100平方米左右教师公寓房源1套。享受甘肃省及兰州市在落户、出入境、医疗、出行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全面保障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园入学问题。
(5)办公条件:提供科研实验办公场地;支持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可招收博士后。
(6)其他保障:优先支持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或项目;享受甘肃省“陇原人才卡”涵盖服务;校领导“一对一”联系,人事处、学院专人服务。
(7)特别优秀者,相关待遇可“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