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与业务能力,本科阶段专业必须是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也可报名。
3.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4. 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遵守学校工作纪律;
5. 具备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观察应变能力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6.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
7. 身心健康,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热爱财会工作;
8. 中共党员,有中级职称资格证书,有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1. 录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
2. 薪酬标准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24〕25号)规定执行,本科4500元/月(试用期4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500元/月(试用期6000元/月)。
3. 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个人须缴保险部分从个人薪酬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