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2. 有过硬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3. 无违反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未曾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被解除公职或受过处分;无经有关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情况。4.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福利待遇:1. 学校实行岗位年薪制,根据岗位确定薪酬。硕士享受中级待遇;博士入校即可享受副高或正高级待遇,年薪13 - 50万元。符合我校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原则。2. 足额缴纳职工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双休、国家规定节假日、寒暑假;享受国内外访学、挂职、进修等政策,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内外进修学习;享受节日福利及健康体检。3. 录用人员被青岛市纳入高层次人才库的,享受政府20 - 100万的生活补贴及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享受青岛市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为硕士0.96万/年,博士1.44万/年,紧缺专业硕士1.44万/年,博士1.8万/年,连续发放3年。如在青岛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4. 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基础教育入学问题,对符合就业条件的家属,学校协助妥善安置。5. 学校可为符合条件的新入职教职员工提供免费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