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 3 年,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不超过 40 岁)。
4. 具备专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 在职身份进站人员需脱产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5. 符合国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其他要求。
福利待遇:
1. 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由原单位发放,另有协议或合同约定者按协议或合同约定执行相应待遇。
2. 对于 35 岁以内全职博士后,分三个层次设立税前待遇: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年薪不低于 45 万,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年薪不低于 35 万,一般资助类博士后年薪不低于 25 万,年薪按月发放。
3. 全职博士后参照在职职工标准,享受五险一金及福利待遇等,享受医院科研项目经费匹配及科研奖励。
4. 市级财政按照全职人员每人每年 10 万元(税后)、在职人员每人每年 5 万元(税后)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 3 年的人才补贴。
5. 博士后人员管理具体内容依据《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