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4. 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5. 身心健康,性格开朗。6.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研究生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学历;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博士研究生,本硕博至少两个阶段所学专业符合专业方向要求。7. 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8. 未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9. 未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或身体状况适合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工作。10. 未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11. 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
福利待遇:1. 薪酬: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可一人一议;青年博士:可直接校聘副教授;已取得副高级职称者校聘教授;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博士津贴等;专任教师、银龄教授根据聘用岗位、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结合学校薪酬政策确定工资标准。2. 奖励按照学校相关科研绩效奖励管理办法执行,依据科研成果兑现,奖励金额不设置上限。3. 其他福利待遇:带薪寒暑假、免费班车、免费宿舍、免费早午餐、健康检查及各项福利待遇等。4.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5. 沈阳市配套人才政策:享受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申领7万元、硕士毕业生可申领4万;在沈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36个月的生活补贴,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