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 获得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和学历且不超过3年,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具有癌症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和基础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3.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 具有良好的英文文献阅读和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5.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已在相应方向上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具备跨学科、复合型专业背景或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者予以优先考虑。
6. 有免疫学研究背景的博士生予以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1. 薪资待遇: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优厚待遇,具体薪资视候选人背景面议,总年薪不低于40万(含市在站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五险一金等基本待遇,享受餐补。五险一金以及户口和子女入园/学等参照深圳湾实验室相关规定执行。
2. 人才补贴:在站博士后可申请深圳市两年36万补贴;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在站60万/2年,出站留粤住房补贴40万/3年,总额100万,其中在站补贴不与深圳市在站补贴叠加享受)。表现优秀的博士后,可申请实验室“奋楫博士后”项目(前两年10万/年,后两年36万/年)。
3. 基金项目:实验室全力协助博士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例如: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56万/2年,8万科研资助)。
4. 职业发展:实验室协助在站博士后规划职业发展;博士后出站后根据工作能力及个人意愿可聘为本课题组助理研究员或副研究员。
5. 出站待遇:根据相关政策,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
6. 科研保障:提供国际水准的研究条件,包括良好的工作环境、充足的研究经费、精良的实验仪器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