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祖国的医学事业,具有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的精神;认同并愿意融入我院的组织文化。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人才项目或主持我院重点科研建设项目、人才项目的能力,或者开辟新学科或实施新技术的能力,能够带动和促进我院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学科临床、教学、科研能力提升至国内领先水平。
3. 应聘者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