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2、有志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爱岗敬业;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文字撰写能力;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5、年龄35岁以下;6、医学专业背景,硕士及以上学历;7、中级及以上职称;8、具备临床工作经验,熟悉公立医院医疗业务,有相关管理经验者优先,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以及文字写作和调研分析能力。
福利待遇: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2、其薪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