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 学科专业背景与学校开设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3. 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能够承担学科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教学指导等工作;
4. 年龄不超过65周岁(即1960年1月1日之后出生)。高校退休或提前退职的教授,近五年在教学科研取得显著成果的优先
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类别享受对应的薪酬标准及相关福利保障。
(二)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人才类别享受相应待遇。具体薪酬标准为:领军人才50万元到100万元;优秀博士人才享受博士人才待遇并提供科研启动费(根据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确定)。对特别优秀的实行“一人一议”。
(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协助安排过渡性教师公寓,提供子女入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