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表观遗传学、生物化学、蛋白质组学、药物化学等相关领域博士学位,在所学领域知名期刊以(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研究论文;
2. 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中英文文献阅读和写作能力。
3. 具有合格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福利待遇:
1. 薪资待遇: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优厚待遇,具体薪资视候选人背景面议,总年薪不低于 40 万 / 年(含市在站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五险一金等基本待遇,享受餐补。五险一金以及户口和子女入园 / 学等参照深圳湾实验室相关规定执行。
2. 人才补贴:在站博士后可申请深圳市两年 36 万补贴;符合条件者,可申报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在站 60 万 /2 年,出站留粤住房补贴 40 万 /3 年,总额 100 万,其中在站补贴不与深圳市在站补贴叠加享受 ) 。表现优秀的博士后,可申请实验室“奋楫博士后”项目(前两年 10 万 / 年,后两年 36 万 / 年)。
3. 基金项目:实验室全力协助博士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例如: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56 万 /2 年, 8 万科研资助 ) 。
4. 职业发展:实验室协助在站博士后规划职业发展;博士后出站后根据工作能力及个人意愿可聘为本课题组助理研究员或副研究员。
5. 出站待遇:根据相关政策,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 6 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 36 万元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
6. 科研保障:提供国际水准的研究条件,包括良好的工作环境、充足的研究经费、精良的实验仪器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