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2. 申请人员应取得医学博士学位。
3.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周岁,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4. 医院招收博士后以临床医学、医学类为主。招收博士后以外单位博士研究生为主,未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博士研究生须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证明,进站半年后须取得博士学位。
5.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研究素质,能够尽职尽责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6. 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 博士后申请人员须同时符合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博士后招收其他基本条件。
8. 申请者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 3 分 SCI 论文 1 篇或中科院三区文章 1 篇。八年制博士不受本条款约束,可申请直接进站。
福利待遇:
1. 出站类别 A(发表中科院一区 SCI 论文 1 篇,并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 项或获批博新计划),薪酬待遇(税前)100 万元。
2. 出站类别 B(发表中科院一区 SCI 论文 1 篇,或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 项,或获批博新计划),薪酬待遇(税前)80 万元。
3. 出站类别 C(发表中科院二区 SCI 论文 2 篇或影响因子 >5.0 的 SCI 论文 1 篇,并获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薪酬待遇(税前)60 万元。
4. 出站类别 D(发表中科院三区 SCI 论文 1 篇,或获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薪酬待遇(税前)40 万元。
5. 进站博士后提交博士后科研基金申报书,审核合格的,配备博士后培养基金 2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