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3. 具有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适应学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较强的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4.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有关工作。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 5 年的;
3.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 报名时除当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6. 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柔性引进除外),市内尚在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8. 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人员。
福利待遇:
1. 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及高技能人才,学院按照“一人一策”的办法引进。
1. 第一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 100 万 - 300 万元;科研启动费不少于 100 万 - 200 万元。
2. 第二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 70 万 - 100 万元;科研启动费 15 万 - 30 万元。
3. 第三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 50 万— 70 万元;科研启动费 10 万— 30 万元。
4. 第四层次人才:与本单位签订协议 8 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 25 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5 万 - 10 万。
2. 其他待遇说明:
1. 工资绩效按照遵义市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
2. 提供过渡性安置公租房 1 套。
3. 办理遵义市人才绿卡,享受绿卡规定的子女入学等多项优惠政策。
4. 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的具体数额,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面议。
5. 享受遵义市高层次人才津贴。
3. 符合贵州省、市引进人才奖励条件的,由学院审核推荐,上报省、市审核确认,按照相关奖励政策兑现。
4.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或流动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校后即列入事业编制,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年限不少于 8 年,并签订服务协议,学院依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及双方协商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聘用合同管理。
5. 高技能人才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采取“一人一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