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思想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创新能力、团队精神、进取意识,恪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
2. 原则上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金山博士后A类一般在32周岁以下。
3.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已在相关领域取得高质量科研成果,具有较突出的科研发展潜力。
4. 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与流动站的研究方向一致,并具有创新性。
5. 流动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利待遇
1. 全职博士后设置金山博士后A、B、C三类,项目博士后等岗位,实施协议年薪制。
2. 参照学校分类考核与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全职博士后享受超工作量绩效奖励。
3. 在站期间获得的各类博士后项目、资助计划经费与学校薪酬叠加发放。
4. 达到科研为主型副教授科研业绩要求的博士后,经个人申请、流动站推荐、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转聘为学校专任教师。
5. 在站工作期间,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江苏大学职称评审相关文件执行。
6. 进站后可在镇江市落常住户口。
7. 子女入托入学、医疗保障,享受学校职工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