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2.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正派、学术端正。3. 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4. 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5. 领军人才: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或国(境)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能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保持或赶超全国领先水平,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期),且入选国家人才项目,或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经历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或国家艺术基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艺术人才培训项目。6. 突出人才: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期),且入选省级领军人才项目,或带领团队主持完成或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或国家艺术基金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艺术人才培训项目。7. 拔尖人才: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的优秀人才,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职务的拔尖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期),且入选省部级青年人才项目或在本学科及相关专业领域取得一系列被海内外认可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或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或发展潜力,取得了较好的教科研成果或学术成就,对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构想,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终身教职,或在国际知名文化艺术单位、文化和旅游机构担任艺术总监、音乐总监、首席表演艺术家、导演等职务,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60周岁。
福利待遇:1. 全职聘用具体标准:(1)达到“领军人才”条件的人才,年薪税前50~80万元,科研经费50~100万元;(2)达到“突出人才”条件的人才,年薪税前40~50万元,科研经费30~50万元;(3)达到“拔尖人才”条件的人才,年薪税前30~40万,科研经费10~30万元。学校为全职聘用柔性人才提供人才过渡房或校内(标间)住宿,按照聘用岗位或同等级别标准提供校内门诊医疗服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人才实际情况办理保险等事项,根据相应类别和层次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配套服务。2. 非全职聘用人员具体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