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吃苦耐劳,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3. 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突出的科学研究能力,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产出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创新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模式。4. 具备履行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实践创新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能够领衔优秀辅导员团队,对青年辅导员进行独立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5. 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6.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7.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3月21日以后出生)。8. 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政工作经验、突出工作业绩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八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经历,一般应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国家级中青年骨干人才、获评全国高校辅导员荣誉或同等水平人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岗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提供专职辅导员人才计划岗位相应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