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和农科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追求真理,勇于创新,作风端正,恪守诚信,团结合作。
3. 热爱 “三农” 事业和农业科技工作,胸怀国之大者,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扎根农业农村科研和管理工作一线,致力于为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力量。
4. 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科技工作的身体条件,能够全职在岗工作。
5. 院级杰出青年英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院级优秀青年英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6. 须有两位以上海内外相关领域高级专家推荐,入选后全职在我所工作 5 年以上。
7. 优秀青年英才应熟悉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主动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围绕某一领域方向和技术领域,稳定开展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且取得较好进展和较为突出的成绩,善于协同作战、联合攻关,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有潜质成为领军人才;杰出青年在具备优秀青年英才条件的基础上,对农业农村科技发展有前瞻性、创新性思考,研究方向须属于国家和院所确立的重点领域,在学科和产业发展的卡点、难点、堵点领域取得关键性、原创性成果。
8. 青年英才需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 3 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应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9. 对于能力业绩特别突出,急需紧缺的人才,有关资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 协议期内,按照中国农科院相关办法安排专项资金对院级青年英才给予每年 80 - 120 万元的科研工作经费支持。所级青年英才根据全所科研经费情况予以一定金额的科研启动费。
2. 协议期内,院级青年英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可再享受每年 15 - 30 万元的岗位补助。所级青年英才 10 万元/年。
3. 院级青年英才可通过专门通道申报高一级职称;符合破格业绩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优先遴选人才为研究生导师。实施海外访学行动,选派优秀人才赴国际一流高校或机构放学交流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4. 根据房源情况,为引进的青年英才提供 80—120 平米左右的公租房。引进的青年英才院级入选者也可按照 100 平米的标准申请安家费补助。
5. 优先推荐青年英才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前期战略研究与指南编制工作,优先支持其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
6. 引进的青年英才办公、实验用房和团队配备,由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一事一议,以协议形式予以确定。
7. 协助做好农科英才落户以及子女入托入学等工作。
8. 积极支持人才申报地方人才项目,入选后可获得税后 50 - 100 万元的一次性人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