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不含35岁),不接受超龄人员;
2. 申请者需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不超过三年,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相关专业博士;
3. 申请者需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接受过良好的研究方法训练,有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4. 申请者需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定性或定量数据分析与团队协作能力,同时具备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抗压能力和课题研究组织能力,能独立承担课题研究工作;
5. 申请者必须保证录用后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挂职、兼职,试用期2个月,经研究院录用的博士后入站后,人事关系必须转入清华大学,试用期不通过,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