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身体健康;
4. 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在 45 周岁以下(1979 年 7 月以后出生);
5. 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6. 2025 年毕业生应聘的,须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7.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2. 符合条件的博士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费,并可申请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 20 余万元以及潍坊市安居工程相关人才待遇 30 万元。
3. 其他待遇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和驻地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