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研究生教育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已获得博士学位不超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 诚实守信、热爱科研、敢挑重担、出色的团队意识。
3. 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 完成合作导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5. 积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获得资助后由博士后承担经费支配。
福利待遇:
1. 年薪不低于24万(税前,含租房补贴),享受江西省博士后九条相关博后政策。
2. 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申报国家和省市级博士后人才项目和研究项目(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基金”等),获资助者就高享受相关待遇。
3. 入职后可选择租住学校教师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