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2.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周岁,博士后和特别优秀人才可放宽到 38 周岁。
福利待遇:1. 纳入国家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2. 提供安家费 20 - 30 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0 - 25 万元,内聘专技七、八级岗位。3. 享受博士津贴 1000 元/月。4. 安排过渡性住房。5. 如符合江西省、南昌市高层次人才条件,可同时享受省、市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