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2.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4. 硕士及以上学历;
5. 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6. 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7.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8. 大学期间曾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副部长以上职位,学生社团负责人,助理辅导员、班级团支书、班长等至少满一年。
9. 获得过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有其他犯罪记录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入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福利待遇:
1. 按照广州商学院工资制度及标准执行。
2. 拟录取人员在正式入职前需提供体检报告,并进行政治审查。体检需提供三甲医院入职体检合格报告,具体项目要求以拟录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