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 身体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 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 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研究方向等要求。
5. 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福利待遇:
1. 引进人才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根据人才岗位、学术水平、学校需求,“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确定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