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地表过程与灾害防治。
任职要求:
1.具有自然地理学、灾害学、土壤学、水工环地质、水文学及其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
2.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学风;
3.具备良好的写作和表达能力,发表高水平论文2-3篇;
4.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团队合作精神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5.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已获得博士学位3年之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爱岗敬业。
岗位福利:
1.聘期2年,年薪税前30万元起,并根据业绩享受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2.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3.支持自由探索,根据研究计划提供一定的项目启动经费;
4.支持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基金、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等国家和省各类基金项目;
5.提供户籍办理、医疗、港澳人才签注、子女教育、小汽车车牌指标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