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待遇:
1.薪酬标准
实行年薪制,包括基础年薪、上级财政补贴、合作导师补贴、租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资助经费等。
(1)自然科学类
英才岗A类:基础年薪20万元,年度薪酬42万;
英才岗B类:基础年薪15万元,年度薪酬32万;
常规岗:基础年薪8万元,年度薪酬20万;
(2)社会科学类
英才岗A类:基础年薪20万元,年度薪酬37万;
英才岗B类:基础年薪15万元,年度薪酬29.5万;
常规岗:基础年薪8万元,年度薪酬20万。
2.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
(1)新入站全职博士后补助20万元。
(2)博士后科资助经费最高50万。
(3)出站留省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
(4)出站留省工作享受生活津贴3600元/年。
3.国家资助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 特别资助:资助经费自然类18万元,社科类15万元。
• 面上资助:资助经费自然类8万元,社科类5万元。
•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资助经费10万元。
(2)国(境)外资助项目
• 香江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为期2年。
• 澳门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为期2年。
• 学术交流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
(3)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 A档“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资助期2年;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 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资助期2年。
• 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期2年。
4.完善的生活保障
(1)享受学校职工同等待遇,纳入学校职工人事、工资、组织关系、绩效奖励和社会保障等管理服务体系。
(2)在站期间享受2万元/年的租房补贴,另可申请黑龙江省博士后公寓及哈尔滨市“丁香人才”公寓。
(3)享受落户、医疗和子女入园入学等相关服务。
4.广阔的发展前景
(1)贯彻上级及学校有关政策,在站期间可参加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评审。
(2)将全职博士后纳入青年教师岗前培训计划,支持全职博士后参与研究生培养与指导,协助开展课程教学、科研实践工作。
(3)将全职博士后作为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等岗位选聘的重要来源,中期、出站考核优秀的全职博士后优先推荐应聘我校师资岗位。
招收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2.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学位主管部门已同意授予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应在3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3.专业要求:农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