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原则上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9年6月11日至2007年6月11日);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4年6月11日至2007年6月11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1日至2007年6月11日)。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1)在本学科前沿领域有创新性工作,并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重要成果,在所从事的学科方向上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或潜质。
(2)具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油气井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控制理论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
(1)被录用在教学科研岗位的博士按《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享受相应待遇(《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东北石油大学全年欢迎国内外优秀人才申报东北石油大学“归鸿学者”支持计划,成功入选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待遇;未最终入选的,可按照《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人才引进待遇。东北石油大学每年组织“归鸿学者”评审1-2次;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学校设立绿色通道,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评审时间。
(2)根据《东北石油大学三亚海洋油气研究院进驻人员聘用、考核及管理办法》,被录用的博士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享受2000-3000元/月的住房补贴,以及50元/天的地区差价补贴。
2.其他福利待遇:研究院协助符合条件者申请国家、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各类人才项目及奖励(40-400万元不等)、住房补贴、就业/落户补贴和其它引进人才政策福利。上述人员关系隶属东北石油大学,所属二级单位为三亚海洋油气研究院。对于同一属性的福利待遇,校本部及三亚海洋油气研究院只能选择一地享受,不可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