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化学化工及相关专业背景,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作风严谨,务实高效,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撰写和语言沟通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应聘人员岗位任职经历计算日期截止至2025年5月31日。
8、所外应聘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45岁以下;
(2)符合任职回避相关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