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能保证进站后全时脱产工作。
2.学术成果突出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紧缺基础薄弱自然科学领域的申请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站待遇:
1.薪酬待遇:学校为人事档案关系进入我校且全职在重庆师范大学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提供18万元/年(税前)的工作津贴,所在学科或导师可配套提供5-10万/年(税前)的工作津贴;设站单位和导师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2.获得国家、省市级“博新计划”人选纳入“重庆英才服务卡A卡”Ⅲ类服务范围,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才纳入重庆市“重庆英才服务卡B卡”服务范围,享受高新区个税减免、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和学术交流、住房保障、旅游出行、交通便利等服务。
3.子女可按照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在附属学校就读。
4.学校参照校内同级在职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可申请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1套。
6.在站期间可按照国家、重庆市相关规定申报中国博士后资助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等人才及科研项目资助。
课题要求:
1.研究领域:艺术学;
2.拟研究课题:川渝宋元明清墓葬艺术;
3.专业要求:艺术学、考古学、历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