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已取得博士学位,或近期能顺利答辩获得博士学位者。按照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年龄不超过35岁,且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
2. 有机合成化学(有机合成方法学、复杂分子合成),物理有机化学(超分子化学、共轭分子结构与新奇理化性质)等相关研究背景者优先;
3. 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中、英文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福利待遇:
1. 录用后将保证充足的研究条件,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国家博士后相关规定和清华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 课题组将根据工作能力和表现,提供额外补贴。此外,课题组积极支持并指导博士后申请人及在站博士后申报各类博士后人才支持计划:(1)若入选清华大学“水木学者”计划,年薪25~30万元,并享受国家住房补贴1.2万元/年,以及相关物业和采暖补贴;(2)若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两年60万资助,其中40万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为博士后科学研究基金。
3. 住房:可租住清华大学博士后公寓,或享受学校租房补贴4.2万元/年。
4. 子女入学:博士后子女可在清华大学附属幼儿园或清华大学附属小学上学。
5. 户口:在站期间,户口可迁入北京;出站后,可享受博士后户口迁移政策及家属户口随迁政策。
6. 对表现出较强科研潜力并有意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关注并积极协助其科研职业发展和规划:提供国际化科研环境和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学习交流的机会; 课题组鼓励和支持博士后开展国际合作研究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