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忠诚于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 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4. 博士、正高,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有战略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福利待遇:
1. 学校待遇:一人一议;
2. 省市引才资助:
- 福建省:可申请“百人计划”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科研补助等;
- 泉州市:可申请“港湾高层次人才”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相应安家补助、工作经费、住房补助等;
3.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办理泉州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4. 学校提供一套过渡性商品房:符合条件可申请享受商品房,完成规定服务年限(15年),商品房归个人所有,不再享受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5. 安家费:符合条件可申请安家费,安家费发放方式为合同正式签订后次月开始每月预发;
6. 购房补贴:入职手续办结后,自行购买住房者,可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向学校申请一次性预借购房补贴;如不购房者,购房补贴按服务年限每年平均预发;
7. 提供研究工作室、实验室和相关设备,博士人才可直聘教授、副教授;
8. 子女入学:引进人才若入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根据其人才入选层次享受相应的就学政策;其他可就近入学;
9. 对特别紧缺急需的学科专业、有标志性重要成果的优秀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10. 除享受学校工资福利等待遇外,教学、科研等业绩成果超出聘任协议规定的部分按学校相关规定另行奖励,同时全额享受国家、省、市政府提供的引进人才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