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 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4. 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 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6. 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 研究背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生物技术等相关方向。
8. 围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课题、深圳市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开展科研工作。
9. 具备独立开展课题研究能力,具有良好的英文文献阅读和英文论文撰写能力。
10. 在合作导师的辅导下,博士后作为独立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省市级课题。
福利待遇:
1. 学校博士后合同期限为2年或3年;综合年薪33万元以上(包括下述省市生活补助和学校综合年薪)。
2. 省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36万元。
3. 学校提供15万元以上的综合年薪;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可以申请“荔新奖励计划”,学校另外提供奖励性薪资4.8万元。
4. 博士后出站留深工作,满足条件的可申请36万元出站留深生活补助。
5.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6. 符合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以通过“荔园留菁计划”直接申请教师岗位。
7.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课题资助。
8. 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选择落户深圳市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等按深圳市相关条例执行。
9. 若博士后人才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