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应在50周岁以下,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应在45周岁以下,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计算均截止到报名当月月底)。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医师执业证书注册为相应专业或尚未注册。
9.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中医学一级学科、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专业。
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2.根据医院《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给予50万至200万不等的安家费;临床科室主任给予50万至110万不等的安家费;博士给予40万至90万不等的安家费。
3.按政策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子女入学入托、配偶安置等。另外,上述人才来院考察、面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医院承担。
4.住宿费用的限额标准按照我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交通费用(含飞机,但仅限经济舱),实报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