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好的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
4.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所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相关待遇:
1.人才待遇
(1)“院优博人才”,聘期5年,聘用副研究员三级岗位(七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单位提供科研基金40万元;聘期考核合格后,聘用副研究员二级岗位(六级)并纳入单位职称、岗位正常序列管理,副研究员资格自首聘时间认定。具体聘用条件及待遇详见附件3。
(2)“所优博人才”,聘期3年,享受3-6万元/年的岗位补助,其中交叉新兴学科(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以及声、光、电等专业)岗位补助可放宽至10万元/年。具体聘用条件及待遇详见附件3。
(3)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出站博士后,录用后可择优推荐申报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享受山东省、青岛市人才引进待遇政策。
2.生活补贴
(1)单位设有食堂,为职工提供午餐补贴;为远距离上下班职工提供交通费补贴;为单身职工提供宿舍,为已婚职工提供5年低租金周转房(市区90平米套二公寓,前五年租金800元/月,同类房屋出租价格为2500元/月);协助安排职工子女幼儿园、小学入学。
(2)符合条件的新职工可按青岛市政策享受36个月住房补贴(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500元);出站博士后来所工作可享受青岛市安家补贴25万元。
3.青岛市奖励性政策
对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获选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或者获市级以上项目、课题(个人均排名前三位)的在站(基地)博士后,从获批或入选当月起,每月加发2000元的激励生活资助;对入选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在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比赛中获三等以上奖项(项目负责人)、获评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荣誉称号的,或获评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个人排名前三位)的在站(基地)博士后,从入选或获评当月起,每月加发6000元的激励生活资助;对博士后承担的创新项目,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按照 5 万元标准给予资助,排名前20%的资助标准提高到10万元。
岗位职责:
1.开展海洋食物网结构与功能、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研究。
专业要求:
1.海洋科学(0707)、生物学(0710)、生态学(0713)、水产(0908)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