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所引进的优秀人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勇于创新,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聘用后全职在学校工作。
2.资格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社会服务能力强,并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且有相应研究成果。
(4)具备主持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研科研的能力,能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和指导专业发展。
引进待遇:
1.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绩效、福利等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
2.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相关待遇具体可详询学校组织部(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