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取得一定的学术业绩,能够胜任所聘岗位教学科研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引进待遇:
1.根据学科专业和学术水平,提供引进费、科研启动费和租房补贴。
注:博士教授以及特别优秀的博士“一事一议”。引进博士申报国家级、山东省以及我校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获批后将享受相关资助经费及待遇。符合聊城市引才条件的,还可享受聊城市有关人才待遇。
需求方向:
1.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纳米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课程与教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