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条件: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特别优秀者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可适当放宽。具有林学、生物学、化学、食品科学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相关专业背景。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4.能全脱产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薪酬待遇:
1.享受我院在职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待遇18-20万元/年,其他待遇与业绩成果挂钩,并根据政策按同类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2.提供不低于50万元配套科研经费;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研项目、人才计划和人才优惠政策。
3.优秀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出站后留院工作者,可申请人才专项编制入编。
4.免租金提供精装博士后公寓一套,配备家电和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
5.享受实验室高水平创新研究成果的奖励激励政策;优先使用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
6.根据需要可落单位集体户口,协助办理子女入托入学事宜,为创新人才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