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要求:
1. 基本条件: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 35周岁以下、 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的博士研究生,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 统招博士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 1 篇;
(2)主持省部级项目或主要参与国家级项目 1 项(排名前二);
(3)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1 项(排名前三);
3.临床博士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1 篇或中科院三区论文2篇;
(2)主持省部级项目或主要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排名前二);
(3)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在站待遇:
1.统招博士后和临床博士后均实行协议年薪制,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出站考核优秀、突出另有一次性奖励;
2. 在站期间,主持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按照医院规定给予经费配套;
3.合作导师为博士后提供博士后科研工作津贴;
4. 统招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入驻学校教师公寓;
5.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照学校及医院相关规定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6. 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者,可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招聘优先录用入编。出站考核优秀或成绩突出者,可直接作为人才引进录用入编;
7.进站前业绩特别优秀者,可签订意向协议,出站考核合格录用入编;
8.子女入学入托、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随迁等按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