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名者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博士研究生报名者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博士研究生报名者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之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聘用和聘用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级别的工资福利待遇;
3.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学校相应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学校住房补贴、安家费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兑现。按照国家规定,其个人所得税由学校财务处代扣代缴;
4.我校积极协助引进人才申报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漳州市支持引进研究生人才、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等人才类型或项目;
5.学校教师职称评聘设有绿色通道,符合引进人才职称评聘办法所规定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特别评审正教授、副教授职称;
6.子女可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学校设有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办学声誉好、社会评价高;
7.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漳州市人才公寓、“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人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