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相应学历和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具备胜任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职人员报名,需取得原单位的同意。
(5)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资格条件:
(1)博士研究生医院常年引进,不限人数,可随时投递简历。
(2)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4月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4月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4月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4月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