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与政治鉴别力;实事求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管理事业。
2.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按照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出生日期在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出生日期在1993年1月1日及以后)。
5.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级团组织或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或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有院级党政部门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6.其他要求: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本专业基础课授课能力和一定的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