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国(境)内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3.符合学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招收条件。
薪酬待遇:
1.国家资助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A 档):两年 56 万 + 科研经费 8 万;
(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B、C 档:B 档两年 36 万,C 档两年 24 万;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年两次,自然科学 8 万、社会科学 5 万;特别资助自然科学 18 万、社会科学 15 万;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每部专著平均 8 万;
(4)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海外引才项目三年 90 万(含一次性安家费 3 万元 );学术交流项目每人 2 万;香江学者计划两年每人 36 万人民币和 43.92 万港币;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两年每人 36 万人民币和 42 万澳门币;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方资助 30 万,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 。还可依托学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
2.江苏省资助
(1)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A 档 2 年 50 万;B 档 2 年 30 万;C 档 2 年 20 万;
(2)学校资助:对通过开题的博士后拨付 1 - 3 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在站期间研究成果可按规定享受科研奖励。
3.职业发展:进站后认定中级职称,在站期间可按学校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可申请留校;
4.生活保障:提供青年教师公寓或租房补贴(1.2 万 / 年)。在办理落户、医疗及子女入园等方面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