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的对象和条件:
能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风正派,学术端正,身心健康。
高层次人才
1.第一类杰出人才
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已取得重大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能够引领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群进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且人才培养卓有成效的杰出人才,满足江西省级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类人才条件。
2.第二类领军人才A类:
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高,且已取得重大突破和标志性原创成果,在国内外学术影响广泛且
人才培养卓有成效,能引领我校相关学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满足江西省级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B类人才条件。
3.第二类领军人才B类:
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高,已得较重大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在国内学术影响较广泛,能够引领相关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行列的省部级领军人才,满足江西省级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C类人才条件,或在《Nature》、《Science》、《Cell》主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第三类学科带头人
学术造诣较高,已取得较大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在省内外学术影响广泛,引领相关学科进入省级一流学科行列的省域拔尖人才,满足江西省级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D类人才条件,并在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理工类: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不含地区和青年项目),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顶级学术期刊1篇+权威学术期刊论文2篇。
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不含地区和青年项目),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权威学术期刊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2篇。
(2)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或在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权威学术
期刊发表论文4篇,或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
(3)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以上排名前三,他排名前二);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排名前三,其他排名前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第二等次以上(第一等次排名前二,第二等次排名第一)。
(4)得到同行认可且被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重要成果。
5.第四类学术骨干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水平和发展潜力,业绩突出的学术骨干。需要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理工类:
(1)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含青年、地区基金)、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权威学术期刊论文3篇。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权威学术期刊论文5篇。
(3)得到同行认可且被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重要成果。
人文社科类:
(1)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含青年、地区基金)、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3篇。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权威学术期刊论文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3篇。
(3)得到同行认可且被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重要成果。
6.第五类优秀博士
国内高等院校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海外高等院校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优秀人才。第五类人才分为A、B、C三档。
A档需要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理工类:
(1)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含青年、地区基金)、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2篇。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权威学术期刊论文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2篇。
人文社科类:
(1)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含青年、地区基金)、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高影响力学术期刊论文2篇。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2篇+高影响力学术期刊论文2篇。
B档需要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理工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权威学术期刊论文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3篇。
人文社科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高影响力学术期刊论文2篇。
C档需要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理工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高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高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者核心学术期刊论文3
篇(不含井冈山大学学报)。
人文社科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影响力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核心学术期刊(不含井冈山大学学报)上发表论文2篇。
外语、体艺类专业: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发表过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或作品,具备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潜质。
年龄要求:
年龄45周岁以下,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引进的方式:
1.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的引进可采取“入编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
2.入编引进: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办理人事入编手续,实行编制内聘用方式。
3.柔性引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办理人事入编手续,采取智力引进、全职引进、兼职引进形式,采用长期在校、定期在校、不定期短期来校或通过协商确定的其他工作方式来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与学校签订工作项目、任务协议的聘用方式。
引进的待遇:
入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博士与学校签订《井冈山大学引进人才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在首个服务期(六年)内学校为其提供以下优惠待遇:
1.第一类杰出人才年薪不低于150万元(税前),第二类领军人才A类年薪不低于100万元(税前)、B类年薪不低于80万元(税前),第三类学科带头人年薪30-40万元(税前),
第四类学术带头人年薪20-30万元(税前)。第一、二、三、四类人才的薪资待遇、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聘期任务等,实行一人一议,由应聘人员、用人部门及学校共同协商确定。前四类人才除年薪外,可同时享受学校规定的其他福利性津补贴,包括“五险一金”学校缴纳分(以学校岗位聘任工资为基数计算)、午餐补贴及工会福利,以上福利性补贴不包含在年薪内。但不享受博硕导津贴、博士学位津贴和专项绩效。
2.第五类人才引进,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提供35-45万元(税前)安家费,安家费发放方式为按服务期年度发放,其兑现方式采取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工作任务与考核方式在《协议》中明确。
(2)每月学位津贴1000元(税前)。
(3)提供科研资助经费(实验学科8-10万元,非实验学科5-6万元)。
(4)引进的博士基础工资按照新进博士标准发放。第五类A档可先按七级副教授岗标准享受3年基础绩效和固定部分的超额绩效,二级分配的超额绩效按学校规定执行,三年后按实际聘任岗位发放基础工资及绩效工资。来校前已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按实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基础工资及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二级分配的超额绩效按学校和学院的规定执行。
3.提供过渡住房:
首个服务期内,第三类及以上人才学校免租金提供120平米左右的过渡住房(建筑面积,下同),第四类人才学校免租金提供90平米左右的过渡住房,第五类人才学校免租金提供70平米左右的过渡住房,服务期满后,退出过渡住房或按照学校标准缴纳房租。第四类及以下人才如不选择过渡住房,可在办理入职手续后一次性领取租房补贴税前10-6万元(四
类10万,五类A档8万、B档7万,五类C档6万)。
4.引进的人才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除免租金过渡住房(或一次性租房补贴)只享受一套以外,其余的各自待遇不变。
5.配偶工作
根据《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赣才字〔2024〕4号)规定,配偶符合上级部门上编条件的,学校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和上编手续,其他人才配偶具有研究
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根据专业特点及岗位需求,学校安排工作岗位(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办理入编或人事代理待遇,不是全额拨款事业编或公务员身份的享受人事代理待遇),在吉州、青原两区工作的不予安排。
6.学校帮助、协调解决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中、小学问题。
7.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经学校认定)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含课程教学论教师),在同等条件下额外增加5万元(税前)的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