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对A、B类博士,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C、D、E类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对学科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8.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