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岗位职责:
承担课程教学及科研工作。